【案件】
2024年6月24日,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青阳街道阳光社区某商务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内的KTV场所消防联动测试,主电无法强切。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基层赋权执法工作安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一时间将该案移送晋江市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处理。
【违法事实】
该场所内的KTV场所消防联动测试,主电无法强切,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 )编号002-1较轻违法档次处罚阶次1的规定,对该商务酒店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