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晋江文旅动态2021-11-12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文化旅游行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旅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文旅系统疫情防控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站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充分认清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各个环节。

二、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保持社交距离和场所清洁消毒等措施。

2.要通过权威渠道密切关注掌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感冒、发热等症状的消费者,立即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妥善做好安置。

3.要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及时掌握员工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确保员工健康上岗。指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4.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让员工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指南要求,提升员工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旅行社组接团要求

1.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2.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3.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严禁组织团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根据各地防控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科学安排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4.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等工作。要在出团前一天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填报团队信息,涉及疫情地区已经返回的团队,督促组团社报告当地卫健、交通部门的同时,要逐个督促游客向所在社区报告,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涉及疫情地区还未返回的团队,要求旅行社组织团队游客进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回,并报告当地卫健、交通部门。同时,要逐个督促游客向所在社区报告,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

5.旅行社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旅行社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及时安排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踪相关情况,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三)严格落实文化和娱乐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1.剧院、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2.对公共用品用具和公共设施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3.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室内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四)严格落实星级饭店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执行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住客的身份信息必须按公安部门要求全部录入公安信息系统中。严格落实进门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在前台等宾客聚集区域设置并执行好“一米线”,引导宾客规范佩戴口罩。

2.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加强对床单、毛巾、茶杯等客用品和宾客使用频次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在客房及公共区域提供足量的免洗消毒液;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属地政府对会议、活动、宴会等人员聚集活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五)严格落实A级景区疫情防控要求

 1.A级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密闭式A级景区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接待量的75%),认真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游客入园扫码登记、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是游客高频使用的设施设备,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客流调控要精准细致。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

2.鉴于当前疫情态势,我市所有A级景区暂不接待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旅居史的游客,暂不接待14日内有已有病例报告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旅居史的游客。来自国内涉疫省份的所有游客(散客)或14日内有外省涉疫省份旅居史的本省游客进入我市A级景区(含开放式景区的室内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 A级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和对游客服务的相关提示如当地核酸检测场所等信息需提前通过官网、官微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游客进行宣传和发布,对已抵达景区但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的游客,需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引导至当地核酸检测点完成相关检测工作。

4.所有A级景区组织景区内工作人员(包括导游、餐厅、超市、保安、保洁等从业人员)在3天内完成一轮核酸检测,并视疫情形势适当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同时,登记造册,并开展适时抽检工作。

5.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景区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景区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同时,对非涉疫省份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六)严格落实文旅活动管控要求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组织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及演出活动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安全不可控不举办的原则,对于必须举办的,必须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活动不予审批。

 (七)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1.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围绕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防控、设施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等方面的隐患。

2.加强督导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和委托第三方体检式暗访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存在隐患的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釆取严格管控措施,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业的停业,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安全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开展“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引导广大游客安全理性出游。

4.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三、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要充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力量,全面加强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经营单位强化细化防控工作、落实落地防控措施。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于麻痹大意、消极应付现象要及时警示、坚决纠正,对于风险隐患、漏洞短板要及时发现、有力处置,不放过一处细节,坚决整改到位。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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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琳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