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6个市级文化阵地面向公众开放,即日接受申请

晋江文化产业网2017-05-30

  近日,小编从市文体新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晋江市文体新局推出“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晋江文化中心、晋江市博物馆等6个市级文化阵地面向社会开放,即日起接受申报。详见本文。

  6个市级文化阵地

  晋江“文化空间共享计划”的晋江市级文化阵地包括晋江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戏剧中心、龙泉书院、五店市传统街区等场馆的室内、室外。

  如有意向申请,可咨询各场馆联系人详情。

  晋江市文化中心、晋江博物馆

  晋江市文化中心一楼展厅、晋江博物馆的2号展览厅面向美术、书法、摄影、雕塑、平面设计等主题公益性质的展览免费开放,但展览作品须积极健康,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观赏性、艺术性,以突出晋江文化为佳。

  △晋江市文化中心

  △晋江博物馆

  晋江市图书馆

  晋江市图书馆三楼学术报告厅、晋江博物馆学术报告厅、晋江市文化中心三楼视听室,向公益性讲座免场地租赁费使用。

  △晋江市图书馆

  晋江龙泉书院

  晋江龙泉书院大成殿结合传统节日不定期举办了各种民俗文化活动,文化社团亦可申请在此举办与传统节日相关的游园活动。

  △龙泉书院 赖进财/摄

  五店市传统街区

  五店市传统街区的露天戏台、布政衙广场、东北广场空余档期,面向各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公益性、教育性活动开放。除此之外,富有乡情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表演活动;影视拍摄等类活动均可前往申请。

  △五店市传统街区

  晋江戏剧中心

  晋江戏剧中心的高甲剧院、木偶剧院,两个剧院适合各种演出活动、讲堂、会议等公益活动。

  △晋江戏剧中心

  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

  晋江市文体新局制订了《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管理办法(暂行)》,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申报时间

  “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每季度向媒体发布一次公告,每季度前半个月开放申报。

  每季度在文化中心、戏剧中心、五店市等场馆路口设立、更新《活动预告栏》。

  申请对象

  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公益性活动或者适宜的商业活动。

  注意事项

  申请的项目内容须为公益性,此次开放未将商业活动列入其中,商业活动需要承租的可以自行与各场馆联系。

  申请使用“文化空间共享计划”场所的个人或团体应具有相关资质,活动或项目内容须为公益性,符合我市文化发展导向,有利于促进我市文化发展。

  报名方式

  采取自主报名形式。

  《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活动申报表》可通过晋江市“文化空间共享计划”所在场馆的公众邮箱申请下载;也可登陆晋江文化产业网,进入“文件下载”栏目,进行下载,申报表填完后,向各场馆联系人报送。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表

  申请使用“文化空间共享计划”的个人或者团队向场馆主管单位递交《申请表》,并提供活动相关说明资料。

  2、受理审核

  相关单位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认活动安排后抄送一份至市文体新局。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申请批准后,相关申请人签订《场馆使用协议》《安全生产保证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缴纳一定数额押金,活动或项目结束后退还押金。

  4、提前1-3个月申请

  为了保障文化空间有效运行,活动或项目须提前1-3个月提交申请。

  管理及注意事项申请使用“文化空间共享计划”场所的个人或团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场所管理单位根据其公共文化场所的特殊性制定管理制度,申请使用“文化空间共享计划”场所的个人或团体开展活动时,由场所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登陆晋江文化产业网,进入“文件下载”即可下载

标签: 6个|市级|文化|公众开放
责任编辑:吴炜鹏 吴炜鹏